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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南极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
 光”)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连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彭聪明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黄丽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姜丽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姜 丽群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姜丽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9691606

  传真:0755-29691606

  电子邮箱:njgzq@cnnj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

  邮政编号:518105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梁荣勋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销售总监(非董监高)。截至公告日,梁荣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16,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梁荣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梁荣勋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毛崇文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毛崇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7,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62%,毛崇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毛崇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赵传淼先生在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将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公告日,赵传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赵传淼在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赵传淼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梁荣勋先生、毛崇文先生、赵传淼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潘连兴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1997年9月至2000年1月任厦门多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课长,2000年2月至2007年2月任厦门兴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课长,2007年至2019年1月任矽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任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7月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有限”)监事;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南极光董事兼总经理、万载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潘连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3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通过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奥斯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7,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连兴先生与姜发明先生、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属于一致行动人,潘连兴先生系姜发明先生的侄女婿,彭聪明先生为潘连兴先生表弟。除此之外,潘连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彭聪明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本科在读。1999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市蓝月手袋厂副总监;2009年1月起任职于南极光有限并任采购总监;现任南极光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彭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彭聪明先生为潘连兴先生表弟。除此之外,彭聪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黄丽华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会计职称。2000年5月至2003年6月任深圳市宝安区大王山杨捷五金厂会计;2003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深圳美讯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9年1月至2021年7月历任南极光有限、南极光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南极光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黄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姜丽群女士:199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历任南极光储备干部、证券事务代表;
现任南极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姜丽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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