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内容提示:
2024 年 12 月 19 日,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收到苏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博特蒙”)及交易对手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发出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协商
函》,由于股权收购事项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股权收购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各方经过多轮谈判,目前尚未能就交易方案中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交易各方拟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55%的股权并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博特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
标的公司 55%的股权并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对应的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区间预估为 13 亿元至 16 亿元,最终估值以受让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在履行必需的法定程序后,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另行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2024 年 8 月 22 日、9 月 23 日、10 月 22 日、11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036、2024-038、2024-042)。
三、关于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收到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
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发出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协商函》,鉴于本次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商,但未能就交易的最终方案达成一致,根据标的公司的股东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提议,建议终止本次重组交易。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决策程序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无需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
五、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承诺事项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签署正式实质性协议,各方对拟终止本次重组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次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金融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