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7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常州中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 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0.39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7,133.2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345.5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2,787.61 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52,787.61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 19,000.00
万 元 汇 入 公 司 在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武 进 支 行 开 设 的
13152000000523219 的账户;6,500.00 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 1010290000000445 的账户;12,000.00 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 80800188000252792 账户;15,287.61 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 1022400000007835 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01月 1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H1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014.09 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19.11 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19.11 万元。具体存放如下:
序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万元) 预计投资总额 超募资金(万元)
号 (万元)
1 新建年产 30 万平方米 19,000.00 19,000.00 /
PTFE 高频覆铜板项目
2 新建年产 1,000 吨高频塑 6,500.00 6,500.00 /
料及其制品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超募资金 13,619.11 4,500.00 9,119.11
4 补充营运资金 12,000.00 12,000.00 /
合 计 51,119.11 42,000.00 9,119.11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经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2,7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及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2,7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使用 5,46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除本公告中披露的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9,119.11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73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与说明
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行为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行为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7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7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