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3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226,645.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723,92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6,471,185.50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股利43,970,329.55元,2021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72,003,577.85元,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97,789,508.53 元 , 母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1,052,996,859.6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5,629,5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688,853.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同时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25,629,513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75,881,31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3、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5,629,5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不送红股,同时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25,629,513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股,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