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 2月27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9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 1 人以通
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徐向新女士、张力先生、黄治权先生、陈熙平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进 行 述 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该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82,583,0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735,802.74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49,549,8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2,13
2,956 股。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承诺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 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其中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
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其职责确定其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 6.32万元/年(税前)。公司董事经审议,认为本薪酬议案符合公司的经营规模,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经过审议,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郑杰先生、王爱斌先
生、连宏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公司服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82 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各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环保产业孵化园的议案》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投资建设环保产业孵化园,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响应投资者的需求,了解更多公司信息,增进与投资者的互动,优化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拟修订《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