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多聚甲醛、甲醛、氯甲烷的生产、销售;第 3 类易燃液体,第 4 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第 6 类毒害品;第 8 类腐蚀品批发(以上化学危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一类易制毒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场所及未经批准的其他场所均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
乙二醇半缩醛、1,3,5-三丙烯酰基六氢-均三嗪化学品(危险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多聚甲醛、甲醛、氯甲烷及其下游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非学历、非职业技能培训);化工产品(除危
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多聚甲醛、甲醛、氯甲烷、解聚液、硫酸的生产、销售;第 3 类易燃液体,第 4 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第 6 类毒害品;第 8 类腐蚀品批发(以上化学危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一类易制毒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场所及末经批准的其他场所均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
乙二醇半缩醛、1,3,5-三丙烯酰基六氢-均三嗪化学品、水性固色剂(危险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多聚甲醛、甲醛、氯甲烷及其下游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非学历、非职业技能培训);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范围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
司的经营范围:多聚甲醛、 司的经营范围:多聚甲醛、
甲醛、氯甲烷的生产、销售; 甲醛、氯甲烷、解聚液、硫
第 3 类易燃液体,第 4 类易 酸的生产、销售;第 3 类易
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自 燃液体,第 4 类易燃固体、
燃物;第 6 类毒害品;第 8 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
类腐蚀品批发(以上化学危 第 6 类毒害品;第 8 类腐蚀
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生产经 品批发(以上化学危险品凭
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 有效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得
学品,不得经营剧毒化学品、 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
成品油、一类易制毒品和监 得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
控化学品。经营场所及未经 一类易制毒品和监控化学
批准的其他场所均不得存放 品。经营场所及未经批准的
危险化学品)。 其他场所均不得存放危险化
学品)。
1 乙二醇半缩醛、1,3,5- 乙二醇半缩醛、1,3,5-
三丙烯酰基六氢-均三嗪化 三丙烯酰基六氢-均三嗪化
学品(危险品除外)的生产、 学品、水性固色剂(危险品
销售;多聚甲醛、甲醛、氯 除外)的生产、销售;多聚
甲烷及其下游产品的开发、 甲醛、甲醛、氯甲烷及其下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非学 游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
历、非职业技能培训);化 技术培训(非学历、非职业
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 技能培训);化工产品(除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和技术除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6 个月时间限制。 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新增第三十一条 前款所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3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
4 针和投资计划; 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 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
的报告; 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
的报告; 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 (九)对公司合并、分
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 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 (十一)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 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
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
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事 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事
项; 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财务资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助事项;
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 产 30%的事项;
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
(十七)审议公司因本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本公司股份; (十八)审议公司因本
(十八)审议法律、行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易所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本公司股份;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九)审议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
易所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
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大会 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 审议决定:
(一)公司及本公司控 (一)公司及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5 担保; 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对金额超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