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1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56,008.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1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14 伍亚林
2 08*****928 上海富智投资有限公司
3 08*****987 昆山嘉恒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 02*****663 伍阿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
咨询联系人:李晶
咨询电话:0512-3668 9825
咨询传真:0512-5513 3966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