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4-054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
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金锁先生及丹江口酬秦福来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秦装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金锁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200,000股转让给丹江口酬秦福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酬秦福来”),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155,269,900股,下同)的5.9252%。
2.本次协议转让前,宋金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398,26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5.0346%;酬秦福来未持有公司股份,酬秦福来与久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友资本”)都受李阳先生控制,久友资本与酬秦福来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酬秦福来的一致行动人久友资本持有公司股份388,200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宋金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198,26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9.1095%;酬秦福来持有公司股份9,200,00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9252%,酬秦福来与一致行动人李阳、久友资本合计持有9,588,20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6.1752%。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酬秦福来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金锁先生的通知,获悉宋金锁先生与酬秦福来签署了《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宋金锁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11.50 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200,000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9252%)转让给酬秦福来,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05,800,000.00 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本公 占剔除本
股东 司回购专用 公司回购
股份性质 证券账户中 专用证券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账户中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比 后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398,260 35.0346% 45,198,260 29.1095%
宋金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99,565 8.7587% 4,399,565 2.83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798,695 26.2760% 40,798,695 26.2760%
李阳 无限售流通股份 0 0% 0 0%
久友资本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8,200 0.25% 388,200 0.25%
酬秦福来 无限售流通股份 0 0 9,200,000 5.9252%
李阳、久 合计持有股份 388,200 0.25% 9,588,200 6.1752%
友资本、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388,200 0.25% 9,588,200 6.1752%
酬秦福来
合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6,811,2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41,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8%。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本公司数据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541,300 股后,以股本 155,269,900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2、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协议转让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宋金锁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1303021953********
住所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讯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在天秦装备担任的职务 董事长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丹江口酬秦福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武当大道 1 号基金港 2006-21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久友同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何煦)
出资额 壹亿贰仟万圆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81MACXKXRQ2A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3 年 9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武当大道 1 号基金港 2006-216
联系电话 0719-5233123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5月16日,以下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宋金锁
乙方(受让方):丹江口酬秦福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次股份转让
1. 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相关规定,并基于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以及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9,2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
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与支付
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11.50元/股(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每股收盘价的80%为11.46元/股),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105,800,000.00元(大写:壹亿零伍佰捌拾万元整)(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2.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转让生效(完成)之日期间,若因目标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所述目标股份数量变动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则目标股份数量相应变动。双方同意,发生本条情形不影响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3. 乙方应于本次交易取得深交所合规确认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期对价款 22,000,000.00 元(大写:贰仟贰佰万元整),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在甲方完成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办妥相关税费的纳税手续(取得完税证明)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之日起 365日内,乙方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及后续权利义务安排
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交所和/
或中登公司的要求,尽快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相关文 件,并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乙方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实乙方已合 法拥有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标的股份过户完成。
2. 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乙方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或承担标的股份股东应有的相应权利或义务。
(四)甲方的承诺与保障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甲方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具有完全的
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 的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亦不会与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2.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 甲方合法拥有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并对标的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标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其他权利负担,亦不存在任何争议。
(五)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乙方均为按照中国法律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乙方签署本协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