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润阳科技”)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 号),润阳科技获准公开发行 2,5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6.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01.9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4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1,201.9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25.44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38.50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14,819.16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6,303.78
自筹资金
转出结余存款利息 0.00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6,546.76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4,546.76
理财产品余额 42,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度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1 年 1 月,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或“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 截止日
名称 类别 余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2900612510301 募集资金 12.40
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专户
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0464000000375297 募集资金 3,752.03
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
3 有限公司长兴县支 1912510104003125 专户 8.95
行
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168308 募集资金 37.44
公司海创园支行 专户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0397887787 募集资金 735.94
公司长兴县支行 专户
合计 4,546.76
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实
际余额为 4,546.76 万元,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42,000.00 万元,合计 46,546.76 万元。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润阳科技募投项目原共有土地面积为 139.40 亩,分为 2 块地:浙(2019)
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18158 号(面积:36,728.00 平方米)和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18162 号(面积:56,226.00 平方米)。
因润阳科技募投项目地块(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18162 号)与亚太人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土地(位于润阳科技北侧)之间土地线型存在弯曲情况,属地政府南太湖管委会协调两家企业进行相邻等面积(1,052.00 平方米)土地置换。经双方公司同意后,由政府办理了置换手续。置换后润阳科技募投项目土地总面积保持不变,仍为 139.40 亩。
除上述土地权证证书更新外,公司募投项目无其他改变,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或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情况。
变更前,募投项目土地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证书号 面积 土地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 权属人
号 (平方米)
浙(2019)长兴 工业 润阳
1 县不动产权 第 56,226.00 南太湖老虎洞村 用地 2069.07.04 科技
0018162 号
浙(2019)长兴 工业 润阳
2 县不动产权 第 36,728.00 南太湖老虎洞村 用地 2069.07.04 科技
0018158 号
变更后,募投项目土地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证书号 面积 土地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 权属人
号 (平方米)
【浙(2021)长 工业 润阳
1 兴县不动产权第 55,174.00 南太湖老虎洞村 用地 2069.07.04 科技
0010328 号】
【浙(2019)长 工业 润阳
2 兴县不动产权第 36,728.00 南太湖老虎洞村 用地 2069.07.04 科技
0018158 号】
【浙(2021)长 工业 润阳
3 兴县不动产权第 1052.00 南太湖老虎洞村 用地 2071.07.05 科技
0023007 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303.78 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329 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
42,000.00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