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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4

润阳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老虎洞村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镤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镤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67,367,4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6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56,912,8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454,5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4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11,206,7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9,652,4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9,652,4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累计投票,选举张镤女士、童晓玲女士、王光海先生、杨庆锋先生、万立祥先生、周霜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1选举张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1.2选举童晓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1.3选举王光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1.4选举杨庆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1.5选举万立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1.6选举周霜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累计投票,选举刘翰林先生、杨学禹先生、徐何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1选举杨学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2.2选举刘翰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2.3选举徐何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罗斌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3.2选举薛凯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5,81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6%,当选。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9,652,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5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66,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205,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66,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205,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66,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205,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66,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205,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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