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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4

润阳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张镤女士、童晓玲女士、杨庆锋先生、王光海先生、万立祥先生、周霜霜女士

  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杨学禹先生、徐何生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罗斌先生、薛凯先生

  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赵文坚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
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二、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费晓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费晓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00,2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0%,费晓锋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01,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合计持有公司10.17%的股份。费晓锋先生之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费晓锋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同时,严格遵守其做出《持有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等相关承诺。

  公司对第二届全体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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