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 是指公司的常务/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指 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财务总监。 人员,财务负责人指财务总监。
第一百零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 (十五)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2 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资深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惩事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
聘任和解聘。公司根据总裁提名可以设副总裁若干 会聘任和解聘。公司根据总裁提名可以设常务/
3 名,财务总监 1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资深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均由董事会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 聘任和解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裁、常务/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二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第一百二十二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4 列职权: 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
财务总监; 资深副总裁、财务总监;
第一百二十六条 副总裁协助总裁履行有关职 第一百二十六条 常务/资深副总裁协助总
责。公司在总裁工作制度中规定副总裁的任免程 裁履行有关职责。公司在总裁工作制度中规定常
5 序、副总裁与总裁的关系,并可以规定副总裁的职 务/资深副总裁的任免程序、常务/资深副总裁与
权。 总裁的关系,并可以规定常务/资深副总裁的职
权。
说明:《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