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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挂网版)

公告日期:2021-11-17

中伟股份: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挂网版) PDF查看PDF原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贵州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伟新能源”)本次增资引入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优化其资本结构,帮助强化在产业中的优势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贵州中伟新能源本次增资扩股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伟储能”)本次增资引入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优化其资本结构,帮助强化在产业中的优势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贵州中伟储能本次增资扩股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  越

    李  巍

    刘芳洋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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