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