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黄海晓先生召集,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真实情况,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董
事会的工作情况,反映了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领导管理层在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董惠良先生、张帅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惠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帅》。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拟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及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等有关
文件。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黄海晓
先生和黄海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机构编制的《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黄海晓
先生和黄海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
前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
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总数 6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 36,000,000 元人民币,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
转增股份数量为 3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 90,000,000 股。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且与公司成长
性相匹配,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常和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
现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
荐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在
确保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
作水平,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法纳税,依据披露经营信息;不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护员工权益;坚持与供应商和经销商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环境,不断完善生产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减排,推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2020 年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