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2-107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项目: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建设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
2、实施主体: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聚明”)
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 56,543.46 万元(最终项
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42,755.50 万元(场地租赁
费 1,998.00 万元、装修工程费 4,27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32,611.11 万元、设
备安装费 1,590.5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5.00 万元、预备费 1,940.83 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 13,787.96 万元。拟使用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6,660.93万元(包含理财收益),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与银行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4、相关审议程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已经公
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项目建设周期初步拟定为 36 个月,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CCS
模组 1,200 万套和 FPC 模组 3,900 万件的产能。项目实施尚需办理环评、规划许
可证、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新产线达产不及预期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26,666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9.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595.25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39.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655.36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0 年 11 月 16 日,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701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项目备案 环评批复
额
1 深汕汇创达生产基 40,679.33 40,679.33 2017-441500- 深汕农环批
地建设项目 39-03-008939 [2018]20 号
2 深汕汇创达研发中 5,110.70 5,110.70 2017-441500- 深汕农环批
心建设项目 39-03-012190 [2018]20 号
合 计 45,790.03 45,790.03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65.33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计划
为应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的市场机会,助力公司从消费电子领域向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领域转变,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6,660.93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 56,543.46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与银行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 CCS 模组 1,200 万套和 FPC 模组
3,900 万件。
3、实施主体: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及规模:东莞市长安镇,规划建筑面积 30,000.00 ㎡。
5、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 56,543.46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42,755.50 万元(场地租赁
费 1,998.00 万元、装修工程费 4,27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32,611.11 万元、设
备安装费 1,590.5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5.00 万元、预备费 1,940.83 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 13,787.96 万元。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6,660.93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估算价格 占项目总资金比
例
一 建设投资 42,755.50 75.62%
1 场地租赁费 1,998.00 3.53%
2 装修工程费 4,270.00 7.55%
3 设备购置费 32,611.11 57.67%
4 设备安装费 1,590.56 2.81%
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5.00 0.61%
6 预备费 1,940.83 3.43%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3,787.96 24.38%
总投资金额 56,543.46 拟投入超募资金金额 16,660.93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周期初步拟定为 36 个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土建工程、安装及装修工程等各项工作。
7、项目预期经济效益:根据可研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4.38%,财务净现值(i=12%)(税后)为 36,736.36 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96 年(含建设期)。
上述测算数据仅为可研预测数字,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字与实际数字有较大差异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项目还需取得主管部门立项、环评及能评等批复。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紧抓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新的增长极
近年来,新能源产业取得快速发展,叠加当下能源危机的影响,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化学储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方面,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增长,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呈高增长态势。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首次突破100GWh,达到154.5GWh,同比增长142.8%,占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比例由 2020 年的 46.6%上升至 52.1%,市场优势进一步提升。电化学储能市场方面,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全球储能项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1 年以电化学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的全球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25.4GW,同比增长 67.7%;我国新型储能的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5,729.7MW,同比增长 74.5%,整体装机规模仍然较小,未来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公司始终围绕主业进行产业链的拓展延伸,2018 年子公司东莞聚明正式投产,实现了 FPC 材料的配套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为背光模组产品销售收入的迅速
增长奠定了基础。经过几年发展,东莞聚明在 FPC 以及 SMT 加工方面不仅满足了自身供货需要,还实现了对外部客户接单交付。基于公司在 FPC 以及 SMT 加工方面的积累及外部客户订单需求,公司亟需加大 FPC 以及 SMT 加工能力,同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 CCS 模组的投产,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新的增长极。
(2)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目前营收主要来自导光结构件及组件、精密按键开关结构件及组件的销售,2021 年占公司营收规模比重高达 86%,其中导光结构件及组件占公司营收规模比重高达 74%,公司收入结构较为单一,不利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将基于公司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客户市场需求,积极布局 CCS及 FPC 模组业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设集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为一体的模组生产基地,实现对 CCS 及 FPC 模组产品的数字化生产,以更好地满足
市场对 CCS 及 FPC 模组的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并提升公司在 CCS 及 FPC 模组
领域的收入规模,为公司带来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