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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5

日月明: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5,87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4%)的股东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中车同方(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舆正心”)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三个交易日后起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87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4%)。

  根据 2020 年 3 月 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
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华舆正心已于 2021 年 10 月 24日通
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华舆正心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华舆正心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舆正心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5,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7.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34%)。其中,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即 8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即1,6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公司股东华舆正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公司主要股东,通过公司业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本企业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如本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并在确定减持时间、方式和价格时充分考虑发行人股价稳定和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

  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在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才可
以转让公司股票。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
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
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
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本企业确认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企业《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就本函的签署、
生效有关的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程序(如需要),本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即告生效。”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舆正心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华舆正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
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华舆正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华舆正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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