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 财务顾问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宝丽迪 证券代码 300905.SZ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交易对方 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红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变 是 □ 否 ?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
更 约收购义务
宝丽迪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
红持有的厦门鹭意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80.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案简介 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银信评估出具
的银信评报字[2022] 沪第 030036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
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厦门鹭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厦门鹭意 100%股权采
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39,500.00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按照标的
公司 100%股权作价 39,300.00 万元。
序号 核查事项 核查意见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是
1.1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是
争,增强独立性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是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1.2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不适用
易予以消除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1.3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是
属转移手续
1.4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是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2.1.1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是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是
2.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是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2.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是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2.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是
真实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
2.2.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的情况
2.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是
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2.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是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是
2.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 是
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
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 是
2.4.1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 是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是
2.4.2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
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不适用
等问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是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
方中陈劲松持有上市公司股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否 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上
述事项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
内发生,根据《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预计
构成关联交易。
2.5.2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是
理人员的情况
2.6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是
让其所持股份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是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是
3.1 围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 不适用
因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3.2.1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 是
续经营记录
3.2.2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是
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
3.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3.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是
3.3.2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是
的非经常性损益
3.3.3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是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3.3.4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 是
明
3.3.5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是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3.3.6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是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3.4.1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适用
3.4.1.1 权属是否清晰 不适用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
3.4.1.2 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 不适用
或其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不适用
3.4.1.3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 不适用
重大风险
3.4.1.4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 不适用
营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3.4.2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 是
算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3.4.2.1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是
利
3.4.2.2 该项权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