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0
第二节 内部审计......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5
第一节 通知 ......35
第二节 公告 ......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一章 行业相关规定 ......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三章 附则 ......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哈尔滨广联航空复合材料工艺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199565431270F。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准,于 2020 年 8
月 4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经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56 万股,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lian Aviation 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02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务实创新为基础,诚信共赢为原则,秉持严谨进取的态度,打造中国航空全产业链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中国航空航天事业的奋起与腾飞。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飞机部段、飞机零部件、飞机内饰、飞机机载设备和地随设备、燃气轮机零部件、卫星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机械电气设备、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系统和自动化生产线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工艺装备、模具、夹具和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机械加工、钣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飞机、飞机发动机、航天器、航天器零部件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维修、加装、改装、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取得相关许可或资质后方可经营);船舶、船用配套设备、航标器材及其他相关装置设计、制造、维修、加装、改装、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以上涉及国家禁止产能过剩的项目除外);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民用航空器制造及维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万股)
1 王增夺 6,300.00 50.2392%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2 陆松枝 1,000.00 7.974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 于刚 820.00 6.5391%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哈尔滨维俣
4 投资管理中 750.00 5.9809%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心(有限合
伙)
5 王思拓 620.00 4.9442%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东证融通投
6 资管理有限 524.00 4.1786%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公司
7 朱洪敏 500.00 3.9872%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8 胡泉 355.00 2.8309%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9 王珏 280.00 2.2329%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0 王岩 227.30 1.8126%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1 李念奎 190.00 1.5152%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2 朱奇 100.00 0.797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3 吴铁华 100.00 0.797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4 王希江 100.00 0.797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5 黄穗奇 100.00 0.797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6 张严之 81.00 0.6459%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7 毕恒恬 60.00 0.478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序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万股)
18 宋保平 55.00 0.4386%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19 刘丽宏 50.00 0.3987%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20 潘兴 42.00 0.3349%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哈尔滨广俣
21 投资管理中 41.70 0.332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心(有限合
伙)
22 刘俐雅 30.00 0.2392%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23 王秀梅 20.00 0.159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24 王禹宏 20.00 0.159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25 赫一锾 20.00 0.159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26 姜晓斌 20.00 0.1595%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北京融创天
27 成投资管理 16.00 0.1276%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中心(有限合
伙)
28 杨怀忠 15.50 0.1236%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29 刘彦松 15.00 0.1196%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0 张成伍 15.00 0.1196%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1 耿绍坤 12.50 0.0997%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2 迟孟琦 10.00 0.0797%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3 于超 10.00 0.0797%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4 王华昀 10.00 0.0797%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5 赵韵 8.00 0.0638%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6 杨绍军 5.00 0.0399%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7 许兆军 5.00 0.0399%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38 金晓川 4.00 0.0319% 2016 年 3 月 9日 净资产折股
序 发起人 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