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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92 深市 品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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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监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品渥食品: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监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4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监事辞职的情况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赵宇宁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斌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
排原因,赵宇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李
斌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赵宇宁先生仍担任公司产
品创新总经理,李斌桢先生仍担任公司采购总监。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赵宇宁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
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赵宇宁先生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由于李斌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
成员少于规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李斌桢先生的辞职报告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任职前,李斌桢先生将
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宇宁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熹利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750,000 股、李斌桢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熹利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46,250 股。赵宇宁先生、李斌桢先生
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也将继续履行。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赵宇宁先生、李斌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候选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吴鸣鹂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谭丽佳女士(简历附后)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附件:
1、吴鸣鹂女士简历

  吴鸣鹂女士,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曾任香港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12年7月至2017年8月,曾任品渥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6月前为上海魁春实业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销售总监;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曾任公司电子商务销售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销售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鸣鹂女士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59,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997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鸣鹂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谭丽佳女士简历

    谭丽佳女士,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4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曾任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行政专员;
2012 年 8 月至 2013 年 3 月曾任上海云辰科技有限公司资深行政专员;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曾任品渥食品有限公司(2016 年 6 月前为上海魁春实业有限公
司)行政主管;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行政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丽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谭丽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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