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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92 深市 品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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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3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652 号 10 号楼 308 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牧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9,672,6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数量,下同)的 70.3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6,72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9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5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80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5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5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反对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34%;反对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6%;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反对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95%;反对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6%;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反对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95%;反对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6%;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9%;反对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4%;反对 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6%;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罗颖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69,6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88%;反对 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2%;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孙悦媛、刘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