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
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议案》,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期间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
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期间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38、2024-059、2024-077、2024-088、2024-101、2024-10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2,641,6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最高成交价为 8.0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7.0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01,485.2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 2,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 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后,在回购
期间(即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41,684股,占公司总股本0.66%,
最高成交价为 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01,485.2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低限额,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总
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属于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2,641,6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66%。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67,586,250 16.90% 70,236,484 17.56%
份
其中:高管锁 67,586,250 16.90% 67,594,800 16.90%
定股
其中:回购专 0 0% 2,641,684 0.66%
用账户
无限售条件股 332,416,412 83.10% 329,770,926 82.44%
份
总股本 400,002,662 100.00% 400,007,410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据变化除新增回购部分之外,另新增离任高管锁定股 8,550
股;
3、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4,748 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股份共计 2,641,6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已全部存放于公
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
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八、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