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稳健医疗 股票 代 码:300888
是否存在该事
序 号 事 项 项(是/否/不 备 注
适 用)
上 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
2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 出现过 未按法 律法规 、公司 章程、公开 否
3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 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是,已说明
7 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如是,是否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 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否
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否
11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否
12 理人员情形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 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否
15 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否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否
授予权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合 计持 股5% 以上股 是
18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19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 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1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 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 明是 否存 是
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
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 是
额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 ,每 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
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
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4)除 预留部分外,激 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 人员 是
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 象(各
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
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以 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
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1 %的说明
(5)股 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权日或者授权日的确 定方 是
式、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6)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及 其确 是
定 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
十九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
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
价是否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拟分次授出权益 是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
权益的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 定授
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
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披露激励
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 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
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后期激励计划
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
合理性
(8)公 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 ,应 是
当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
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 量 、行权价格 的调整方 是
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 、配 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 0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 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 是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
,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
是
(11)股权 激励 计划的变更、终止
(1 2) 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 立、激励对象发生 是
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 3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 关纠纷或者争 是
端解决机制
(1 4)上 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 是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
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
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
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 作程序
、完成期限等。
绩 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2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是
23 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 取的对照 不适用
24 公司是否不少于3家
25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 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一类 )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 不适用
26 间隔是否少于1年
27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 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不适用
28 票总额的50%
限制性股票(二类 )授予 日与首 次归属 日之间 的间隔 是否 少 否
29 于1年
30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 是否未少于12个月 是
31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是
50%
32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 不适用
满日
34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 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不适用
35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 不适用
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
监 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是
36 发展 、是 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
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是
37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 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实行 是
股权激励的条件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 理办 法》 是
的规定
(3)股 权激励计划的拟订 、审议、公 示等程序是 否符合《 是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是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履行 信息 是
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 股东 否
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 系的 董事 是
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 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 不适用
38 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
求
审 议程序合规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