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稳健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1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受近期深圳市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其中叶杨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伟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稳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卫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深圳市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提名王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详见后文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刘卫伟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 年 7
至 2000 年 12 月,任甘肃省东亚广告公司策划经理;2001 年 4 至 2003 年 12 月,任深圳
汇华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200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前身的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总监;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深圳全棉
时代人力资源部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任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 12 月至今,任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刘卫伟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全棉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黄冈稳健棉业有限公司、崇阳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嘉鱼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稳健医疗(天门)有限公司、宜昌稳健纺织品织造有限公司、荆门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稳健医疗(武汉)有限公司、深圳津梁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蜜肤(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全棉里物科创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卫伟先生通过深圳市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53 万股、通过深圳市康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 万股、通过中金公司丰众 26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3 万股。刘卫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英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
加入公司,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稳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外贸业务部经理;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国际贸易事业部副
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任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稳
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轮值 CEO;2018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津梁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英女士曾任稳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客诉处理员、计划采购员;目前还担任深圳市康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河源稳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英女士通过深圳市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90 万股,通过深圳市康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17 万股,通过中金公司丰众 26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3 万股。王英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