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
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离职的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周广华先生提交的辞职函,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稳定运行,周广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周广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广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广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 万股。上述董
事承诺,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并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光荣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继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并在股东大会批准徐继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同意徐继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徐继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徐继平先生简历
徐继平先生,1969 年 0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3 月在扬州工具三厂工作,任技术科工程师、厂团
委书记;1994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扬州保来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技术部部长、制造部总监、运营总监,品质总监。2021年 4 月至今,任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继平先生无兼职情况。
截止目前,徐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徐继平先生个人履历中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