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2,626,061.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6,262,606.11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6,363,454.94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152,592,042.08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08,955,497.0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为了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9股,合计转增7,2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200万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承诺,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