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248,151,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0,001,035.08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2.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承诺,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4,300,578.01元,合并报表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224,078.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430,05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2,041,632.8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06,448,852.2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1,759,867.58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248,151,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0,001,035.08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20,001,035.08元(含税)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001,035.08 30,001,552.62 20,063,995.8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0,002,289.48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224,078.48 71,225,797.26 46,178,493.0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5,401,728.14 14,897,692.96 13,808,300.82
营业收入(元) 267,042,742.85 297,427,206.81 224,827,756.3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381,759,867.5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380,910,608.7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0,066,583.53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002,289.48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7,542,789.6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0,068,873.01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4,107,721.9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6%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90,068,873.01元(含回购注销总额20,002,289.4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