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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龙利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发行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65元/股(不含4.6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6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2,700万股(不含2,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61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1,600,5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5,996,50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9月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9月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 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户数(向上取整计算)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0年9月4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限售摇号抽签”)。网下限售摇号抽签采用按配售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配号号码。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首先按照投资者申购单提交时间顺序生成配号号码;提交时间相同的,则按照获配对象编码顺序生成配号号码。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网下配售对象账户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5.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9月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20年9月3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应
在 付 款 凭 证 备 注 栏 注 明 认 购 所 对 应 的 新 股 代 码 , 备 注 格 式 为 :
“B001999906WXFX300883”,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8.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1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2020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龙利得所属行业为C22“造纸及纸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3.25倍(截至2020年8月27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4.64元/股对应的2019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9.7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0年8月27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8,65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4.64元/股
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0,136.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4,375.9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5,760.07万元。

  3.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0〕185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东吴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龙利得”,股票代码为“30088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8,65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4,6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本次发行不安排向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432.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6,184.7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发行数量为2,465.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8,650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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