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35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 109,232,811.80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23,281.18 元后,加上母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39,570,986.22 元,
减去 2023 年度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股利 36,000,00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1,880,516.84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31,297,176.58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 11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5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500,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
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后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对以上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
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