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878 深市 维康药业


首页 公告 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二级筛选:

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08-05

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 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 出投资决定。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come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且不
发行股数                    超过 2,011.00 万股,其中:(1)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011.00 万股;(2)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43.9068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8 月 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8 月 5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032.91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11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公司提请投资者需要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三、提请投资者关注的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等均可能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由于医药产品的生产存在原材料种类多、生产流程长、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任一环节不当操作都将影响产品质量。

  公司主导产品多为中成药,其有效成分和作用机理相对复杂,如果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进而导致医疗事故,不但会产生赔偿风险,还将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公司产品的销售,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将出现因质量问题发生的大规模召回和赔偿或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药品降价风险

  2015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
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 号)规定: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除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其中:(1)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2)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随着国家主管部门不断完善药品价格形成体制、医疗保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制度等,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面临下调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三)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调整的风险

  公司现有产品中部分属于国家基本药物或国家医保用药,部分列入各省市医保增补目录,而目前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 2018 年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现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 2019 年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 年版),同时各省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所属省份的医保增补目录,若上述两个国家目录或者地方目录调整后的新目录中不再包含公司现有的主要产品,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
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的公告(国联采字〔2019〕1 号),33 个品种入选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名单,33 个品种中阿奇霉素口服常释剂型覆盖发行人产品阿奇霉素软胶囊。

  2020 年 1 月 21 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
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本次集采的 33 个品种中 32 个采购成功,阿奇霉素口服常释剂型共有 4 家企业中选,发行人阿奇霉素软胶囊产品未中标本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2019 年度,发行人阿奇霉素软胶囊销售额 2,774.14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4.32%,其中直供模式、经销模式下销量占比分别为 51.93%、48.07%,经销模式下通过配送经销商销售的阿奇霉素软胶囊数量占公司阿奇霉素软胶囊总销量的31.75%。预计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将对公司最终销往公立医疗机构的阿奇霉素软胶
囊业务(暨经销模式下的配送经销商业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鉴于阿奇霉素软胶囊占公司医药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且预计对发行人直供模式和经销模式下的推广配送商模式销售业务影响较小,故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对公司整体业务影响较小。

  根据目前的带量采购规则,发行人生产的产品中,未来可能进入带量采购的仅为罗红霉素软胶囊。2019 年度,罗红霉素软胶囊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10.79%,其中直供模式、经销模式下销量占比分别为 39.65%、60.35%;经销模式下通过配送经销商销售的罗红霉素软胶囊数量占公司罗红霉素软胶囊总销量的 22.51%。公司最终销往公立医疗机构的产品基本通过经销模式下配送经销商销售,考虑到2019 年度公司配送经销商销售的罗红霉素软胶囊数量占公司罗红霉素软胶囊总销量的 22.51%,而公司直供模式和经销模式下的推广配送商模式业务预计受到的影响较小。如果未来发行人罗红霉素软胶囊进入第三批或后续国家药品带量采购,且公司没有在带量采购中中标,将对公司罗红霉素软胶囊产品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整体业务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经审阅的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
〔2020〕8829 号)。公司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30,653.65 万元,同比增长 1.91%;
净利润为 5,804.47 万元,同比增长 1.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960.58 万元,同比增长 8.8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五、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经营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 46,100.00 万元至 50,700.00
万元,同比增长 1.48%至 11.60%;预计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区间为 8,510.00 万元至 9,350.00 万元,同比增长 1.87%至 11.92%;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7,630.00 万元至 8,340.00 万元,同比增
长 8.14%至 18.20%。公司 2020 年 1-9 月预计经营情况良好,各项指标稳定增长。

  前述业绩情况系公司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目  录


发行人声明......2
发行概况......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发行方案......4

  二、重要承诺......4

  三、提请投资者关注的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4

  四、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经审阅的财务情况 ......6

  五、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经营预计情况 ......6

目 录......8
第一节 释 义 ......12

  一、普通术语......12

  二、专业术语......13
第二节 概览 ......15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5

  二、本次发行概况......15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17

  五、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18

  六、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19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20

  八、募集资金的运用......2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1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22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24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2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25

  一、经营风险......25

  二、财务风险......31

  三、技术风险......32

  四、内控风险......33

  五、发行失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