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维康药业 股票代码:30087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come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特别提示 ...... 4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5
一、重要声明...... 5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5
三、特别风险提示...... 6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9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9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0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
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1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一、公司基本情况...... 14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债券情况...... 14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6
四、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 17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7
六、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18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19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20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0
二、发行价格...... 20
三、每股面值...... 20
四、发行市盈率...... 20
五、发行市净率...... 20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2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1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21
九、募集资金净额...... 22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2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22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22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23
一、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3
二、当期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及下一报告期的业绩预计...... 2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4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24
二、其他事项...... 24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26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26
二、保荐机构的有关情况...... 26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26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28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8
二、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和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
持意向...... 32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34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的回购和赔偿承诺...... 37
五、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39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的意见...... 40
特别提示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或“维康药业”)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
证 网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ecutimes.com和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
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比例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43.9068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907.309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等均可能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由于医药产品的生产存在原材料种类多、生产流程长、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任一环节不当操作都将影响产品质量。
公司主导产品多为中成药,其有效成分和作用机理相对复杂,如果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进而导致医疗事故,不但会产生赔偿风险,还将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公司产品的销售,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将出现因质量问题发生的大规模召回和赔偿或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药品降价风险
2015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进药
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 号)规定: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
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其中:(1)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2)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随着国家主管部门不断完善药品价格形成体制、医疗保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制度等,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面临下调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三)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调整的风险
公司现有产品中部分属于国家基本药物或国家医保用药,部分列入各省市医保增补目录,而目前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 2018 年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现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 2019 年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 年版),同时各省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所属省份的医保增补目录,若上述两个国家目录或者地方目录调整后的新目录中不再包含公司现有的主要产品,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
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的公告(国联采字〔2019〕1 号),33 个品种入选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名单,33 个品种中阿奇霉素口服常释剂型覆盖发行人产品阿奇霉素软胶囊。
2020 年 1 月 21 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
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本次集采的 33 个品种中 32 个采购
成功,阿奇霉素口服常释剂型共有 4 家企业中选,发行人阿奇霉素软胶囊产品未中标本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2019 年度,发行人阿奇霉素软胶囊销售额 2,774.14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
的 4.32%,其中直供模式、经销模式下销量占比分别为 51.93%、48.07%,经销模式下通过配送经销商销售的阿奇霉素软胶囊数量占公司阿奇霉素软胶囊总销量的 31.75%。预计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将对公司最终销往公立医疗机构的阿奇霉素软胶囊业务(暨经销模式下的配送经销商业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鉴于阿奇霉素软胶囊占公司医药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且预计对发行人直供模式和经销模式下的推广配送商模式销售业务影响较小,故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对公司整体业务影响较小。
根据目前的带量采购规则,发行人生产的产品中,未来可能进入带量采购的仅为罗红霉素软胶囊。2019 年度,罗红霉素软胶囊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10.79%,其中直供模式、经销模式下销量占比分别为 39.65%、60.35%;经销模式下通过配送经销商销售的罗红霉素软胶囊数量占公司罗红霉素软胶囊总销量的 22.51%。公司最终销往公立医疗机构的产品基本通过经销模式下配送经销商销售,考虑到2019 年度公司配送经销商销售的罗红霉素软胶囊数量占公司罗红霉素软胶囊总销量的 22.51%,而公司直供模式和经销模式下的推广配送商模式业务预计受到的影响较小。如果未来发行人罗红霉素软胶囊进入第三批或后续国家药品带量采购,且公司没有在带量采购中中标,将对公司罗红霉素软胶囊产品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整体业务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