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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73 深市 海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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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更新后)

公告日期:2020-08-21

海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更新后)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海晨股份                                  股票代码:300873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Hichain Logistics Co.,Ltd.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海路11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二零二零年八月


                      特别提示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本公司”或“公司”)
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2、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截至 2020 年 8 月 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8.65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30.72 元/股对应的本公司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35.0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最近一个月(截至 2020 年 8 月 7 日(T-3 日))
平均静态市盈率 18.65 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33.3334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31,614,397 股,占总股数的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4、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下游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环节。目前公司的客户群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知名公司为主,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包括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在内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量与主要客户电子信息产品的产销量密切相关。电子信息产品行业和宏观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景气状况会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出现波动,如果全球经济发生衰退或宏观环境不景
气,将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直接的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加入 WTO 后,我国对外贸易量呈现高速的增长,拉动了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国际一流的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并凭借着雄厚的资本及长年累积的国际物流经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另外,随着中国经济及物流行业的发展,未来将有更多国有及民营企业和资本进入物流行业。国内外物流公司及资本的加入,将大大加剧物流行业的竞争。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持续进行服务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则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3、安全运输的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货运代理业务中包括运输服务。该项服务主要为境内公路运输,易受天气、路况、车况、司机等多方面复杂因素影响。由于运输过程环境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公司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延迟交付、货物损毁等情形的发生并因此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这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大部分运输服务由运输外部承运商实际承运,在运输过程中承运商可能会出现外部运力资源不足等情况,对公司物流服务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使得客户满意度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业务布局、提升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相应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金额将有较大增加。虽然公司进行了审慎的经济效益预测,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产生的收益无法覆盖项目建设新增的折旧和管理成本,则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5、仓库租赁风险


  公司从事仓储服务业务的部分仓库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其中部分租赁仓库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公司与出租方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标准签订了租赁合同,但若出租方因产权或到期后对所出租房产作出其他安排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税收优惠风险

  发行人母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332001005),并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
书编号:GR201632004142),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2016-2018 年度发行人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计缴。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 2019 年 11 月期限届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发行人母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无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母公司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从而会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母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而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比例为 5.23%、3.84%,占比较低。
  发行人子公司合肥海晨已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19 年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的优惠。

  发行人子公司成都综保、成都汇晨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海晨供应链、前海赛联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规定,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上述优惠政策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贡献。如果上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发行人子公司不再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康宁公司、伟创力公司等电子信息行业的知名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29,823.83 万元、39,055.71 万元、46,991.0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37%、48.37%、51.06%。报告期内,联想集团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18,538.75 万元、26,806.55 万元、
31,433.43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7.58%、33.20%、34.15%。公司与联想集团等主要客户长期合作,并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较为深入。但如果受电子信息产品行业、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或发行人无法保持现代综合物流领域的良好竞争优势,则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等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将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645 号”文注册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55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133,333,33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31,614,397 股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海
晨股份”,证券代码为“300873”。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1、上市地点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板块

  上市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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