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3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13.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917.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8 月 19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08,491,498.73元。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1.3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0.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含 3.7 亿元);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3.52 亿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最新安排,综合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经审慎决策后拟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3.499 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1.5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5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天阳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