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阳科技”)于 2023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3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13.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917.57 万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净额超额募集资金 50,849.1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对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 截止 2023 年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资额 月 6 日已投入募
(万元) (万元) 集资金 (万元)
1 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 20,976.53 20,976.53 21,488.06
决方案建设项目
2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 6,161.02 6,161.02 5,549.89
务平台升级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930.87 1,930.87 1,502.3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33,000.00 33,000.00 33,000.00
还银行贷款项目
合计 62,068.42 62,068.42 61,540.2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917.57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的超募资金 50,849.15 万元,截止 2023 年 1 月 6
日已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由于部分超募资金暂无明确的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 3.5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截止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3.499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加快公司发展速度,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870.00 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天阳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