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552,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5425%。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181 人,其中,因离职回购注销人数 11 名;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人数 136 名;因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数 170 名(含首次及预留)。
2、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1,752,000 股变更为 101,200,000 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85,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66,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044)及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监事
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67)。
3、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8)。
4、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与第
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2.74 元
/股的预留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1.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4.8 万股,剩余 0.4 万
股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 1.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预留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确定预留授予日之后的资
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涉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0.20 万股。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并登记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0 人,实际授予登记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11.00 万股,占本次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0.11%。
7、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 6 月 1 日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32.87元/股调整为 32.74 元/股。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 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 18,000 股已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8、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00 股。同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17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1,770,000 股变更为 101,752,000 股,注册资本由
101,770,000 元变更为 101,752,000 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11、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8,200 股(含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因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5942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的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36 名激励对象(不包括 11 名离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 170,8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董事会拟对公司战略进行调整,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53,000 股(含首次及预留授予),同时与之配套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181 人,其中,因离职回购注销人数 11 名;因业
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人数 136 名;因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数 170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