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87 元/股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009)。
截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009);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0);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
1 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按照规定公司相应调整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9.87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三十八
条等有关披露回购进展公告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并于
2022 年 5 月 5 日、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2 日、2022 年 9 月 5 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 月 3 日、2023 年 2 月 2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等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数量为 165.5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3%,最高成交价为 50.33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1.1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260.0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规定公司相应调整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9.87 元/股。
除上述回购价格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2 年 3 月 22 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5.53 万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 165.53
万股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被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2,673,277 61.58% 64,328,577 63.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096,723 38.42% 37,441,423 36.79%
合计 101,770,000 100.00% 101,770,000 100.00%
注: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前 5 个交易日(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203.71 万股。公司
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项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00.93 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