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0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6.81 元/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1,29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203,175.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9,089,824.37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4586 号”《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692,207,292.92
元,募集资金 余额 为 179,753,900.68 元,与实际募 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
849,089,824.37 元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2,207,292.92 元后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22,871,369.23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49,089,824.37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692,207,292.92
其中:赣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 47,200,376.79
东莞欧陆通信息设备制造中心项目 171,767,434.72
赣州电源适配器产线技改项目 19,513,933.4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482,993.20
补充流动资金 99,998,600.00
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 48,240,054.81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00.00
深圳欧陆通电源技改项目 46,312,564.10
支付部分购买房产价款 100,000,000.00
减:银行手续费 8,358.6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2,879,727.90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79,753,900.68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7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9,753,900.68
注:深圳欧陆通电源技改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 4,800.39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 4,631.26
万元,剩余 169.13 万元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并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公司、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欧陆通(赣州)电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出于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将 10,000.00 万元
超募资金由中国银行深圳沙河支行账户转由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账户存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使用原“赣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增募投项目“东莞欧陆通信息设备制造中心项目”,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5,000.00 万元。公司与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0 月 13 日,由于“赣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及“赣州电源适配器
产线技改项目”进度需要,公司将存放在针对这两个项目开户的专户上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子公司欧陆通(赣州)电子有限公司开立的专户上。公司与子公司欧陆通(赣州)电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中国银行深圳沙河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实际本协议由中国银行深圳沙河支行履行。
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实际本协议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履行。
公司签署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76667388636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南中路支行 79130078801300001065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520228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888198 53,304,900.9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888580 290,833.8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 755903205010603 31,523.2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5063282888808 401,014.9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777074102344 32,967,389.7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