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欧陆通”)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0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5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6.81 元/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1,29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203,175.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9,089,824.37 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4586 号”《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2,426,158.51 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 133,097,986.38 元,本年度使用 299,328,172.13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32,426,158.51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433,996,917.43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49,089,824.37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7,333,251.57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公司、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欧陆通(赣州)电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出于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将 10,000.00 万
元超募资金由中国银行深圳沙河支行账户转由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账户存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使用原“赣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增募投项目“东莞欧陆通信息设备制造中心项目”,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5,000.00 万元。公司与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0 月 13 日由于“赣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及“赣州电源适配器产
线技改项目”进度需要,公司将存放在针对这两个项目开立的专户上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子公司欧陆通(赣州) 电子有限公司开立的专户上。公司与子公司欧陆通(赣州)电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中国银行深圳沙河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实际本协议由中国银行深圳沙河支行履行。
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实际本协议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履行。
公司签署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766673886362 活期 11,014.9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南中路支行 79130078801300001065 活期 9,919,828.58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52022816 活期 28,152.2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888198 活期 1,763,346.6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888580 活期 100,769,470.3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 755903205010603 活期 31,431.8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5063282888808 活期 14,887,299.8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777074102344 活期 51,651,444.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666558 活期 11,844,032.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 797900054710502 活期 24,090,895.94
合计 214,996,917.43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 起息 到期 预期年
银行名称 账号
(万元) 日 日 化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200154544 5,000.00 2021/11/18 2022/2/17 1.5%、3.08%、
3.2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200155834 1,900.00 2021/12/23 2022/3/23 1.5%、3.08%、
3.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774475415853 7,499.00 2021/12/10 2022/4/12 1.49%或 4.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771875416604 7,501.00 2021/12/10 2022/4/11 1.5%或 4.61%
合计 21,9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