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1,015.11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00
号文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2,5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36.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931,29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203,175.63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9,089,824.3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458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
资金先期投入的金额为 460.92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460.92 万元,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承 截止 2020 年 8
序号 募 集 资 金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月 26 日自有资 本次拟置换
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金已投入金额 金额(万元)
(万元)
赣州电源适
1 配器扩产项 30,308.26 30,275.52 460.92 460.92
目
2 研发中心建 7,133.00 7,133.00 - -
设项目
赣州电源适
3 配器产线技 7,984.58 7,984.58 - -
改项目
4 补充流动资 10,000.00 10,000.00 - -
金
总计 55,425.84 55,393.10 460.92 460.92
同时,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共计 554.19 万元,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5186 号《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
对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及截止 9 月 4 日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1,015.11 万元予以置换。
公司已在《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期已支付款项和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置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置换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公司本次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及截止9月4日已支付发行费用实际发生额共计人民币 1,015.11 万元。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15.11 万元予以置换。
(4)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