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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蓝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光电”、“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29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于2020年7月15日经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
议通过,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66 号文予以注
册。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华龙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297 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95 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
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子公司无须以跟投的方式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配售安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零。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向网上、网下回拨后,回拨机制启动前,最终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307.9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00%,最终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89.1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00%。

  根据《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259.62334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2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为 1,648.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48.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79992922%,有效申购倍数为 5,555.77401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8 月 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 日 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0 年 8 月 7 日(T+2 日)公告的《安
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8 月 7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摇号限售方式安排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证券设置限售期(以下简称“网下限售摇号抽签”),摇号抽取网下配售对象中 10%的账户(向上取整计算),中签账户的管理人应当承诺中签账户获配
证券锁定。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限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限售账户摇号按照获配对象配号,每个获配对象一个号码,按获配对象申购单提交时间顺序生成,提交时间相同的,按获配对象编号顺序生成。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对象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的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
  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子公司无须以跟投的方
  式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配售安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零。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0 年 8 月 5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17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255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所有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均已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2,995,240.0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
资金为 A 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 a;(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为 B 类投
资者,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b;(3)所有不属于 A 类、B 类的网下投资者为
C 类投资者,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c;

  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 a≥b≥c。

  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 A 类投资者进行配
售。如果 A 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 70%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2)在向 B 类投资者配售时,主承销商将调整向 B 类投资者的配售股票数
量,以确保 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即 a≥b;

  (3)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主承销商将向 C 类投资者配售,并
确保 A 类、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 C 类,即 a≥b≥c。

  根据《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及初步获配信息如下: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申购占比    初步配售股数  初步配售数量  初步配售比例
                    (万股)                      (万股)        占比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2,251,170      75.16%  1,252.8870    76.00%  0.0556549%
 和保险资金(A类)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B        5,650      0.19%      3.0041      0.18%  0.0531699%
        类)

 其他投资者(C类)      738,420      24.65%    392.6089    23.82%  0.0531688%

        总计          2,995,240      100.00%  1,648.5000    100.0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 1 股,其中 1,759
股零股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T+3 日)上午在深
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54 号深业中心 308 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摇号抽签仪
式抽取限售账户,并将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T+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若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电话:021-5093408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7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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