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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7

锋尚文化: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4-052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第三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邮件的形
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沙晓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于福申先生、苗培如先生、独立董事李仁玉先生、张伟华先生、周煊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沙晓岚先生、王芳韵女士、于福申先生、苗培如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沙晓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提名王芳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提名于福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4)提名苗培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仁玉先生、周煊先生、钟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钟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李仁玉先生、周煊先生、钟凯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仁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提名周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提名钟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将赎回。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8 月 1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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