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4-049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制定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达成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后续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27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91,081,619 股减至
190,931,343 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91,081,619 元变更为人民币190,931,343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 A 座 16
层
联系人:李勇
电话:010-56316566
传真:010-56316556
电邮:fssj@fssjar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