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1-078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00
召开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 A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沙晓岚先生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87,405,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26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87,297,3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07,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 人,代表的股份107,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 87,315,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5%;反对 89,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678%;反对 89,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3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郑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