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锋尚文化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2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02 元,募集资金总额 2,487,120,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2,331,393.44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70342”《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资金额(万元) 额(万元) 可使用状态日期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 64,283.97 2,977.77 4.63% 2021-12-31
募投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资金额(万元) 额(万元) 可使用状态日期
用中心建设项目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
心建设项目 5,416.25 612.03 11.30% 2023-6-1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
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496.62 132.22 8.83% 2022-6-1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100.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项目 96,036.30 - - 不适用
注:1、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做出了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资金额(万元) 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 64,283.97 2021-12-31 2023-12-31
心建设项目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 1,496.62 2022-6-1 2024-6-1
系统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位于北京市核心区,该项目在购置地点,购置方式,产业政策支持等多方面需要进行对比论证,力求该项目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截止目前,公司仍未寻找到能够满足公司各项需求的合适场地。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类型扩大与产业布局升级,公司对“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不断提升,需要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深入的研究,对各项功能要求进一步细化,以保证“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与公司发展升级的一致性。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实现项目整体建设效果,经审慎考虑和充分评估,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审慎的研究论证,仅涉及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本次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
公司本次对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关峰 赵鑫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