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的形式
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李建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
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