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4:00
召开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 A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沙晓岚先生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 人,代表股份
102,880,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27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02,703,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77,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的股份
178,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0%。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
1.01 提名沙晓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2 提名王芳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2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3 提名于福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4 提名苗培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提名李仁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2 提名张伟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3 提名周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3.01 提名李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02 提名李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706,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以上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 102,715,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95%;反对 16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2239%;反对 165,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2,841,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0%;反对 3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8,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8.0586%;反对 39,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4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 刘晓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