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 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11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为框架性协议,该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各方合作关系,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协议各方合作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署及交易概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奥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软件”)近日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关联方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38.SZ,以下简称“奥飞数据”)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为充分发挥合作四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经四方友好协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后续各方将签
署具体合作协议以明确合作事宜并深化各方合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奥飞数据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由于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一)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80739
3.注册资本:311,25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2年7月3日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6.法定代表人:袁涛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履约能力分析:张江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7653410D
3.注册资本:96,483.6006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4年9月28日
5.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8号1508房
6.法定代表人:冯康
7.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8.履约能力分析:奥飞数据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
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奥飞数据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奥佳软件40.00%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奥佳软件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认定为关联方。
(三)广州奥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奥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321022884N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11月5日
5.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9栋501办公室
6.法定代表人:潘文俊
7.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奥佳软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
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各方基本信息
甲方:张江集团,作为张江科学城建设主力军、新兴产业推动者、科创生态营造者,统筹承担开发建设、项目引进、产业培育、功能服务、创新创业氛围营造等重要功能。
乙方:协创数据,是全球领先的物联网智能终端提供商、综合性云服务器提供商、数据存储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提供一体化的产品和服务,以AI需求为导向,主要产品包括数据存储设备、AIoT终端、服务器再制造、场景化SaaS服务、行业定制算力服务。
丙方:奥飞数据,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基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构建多云多网多端数字产业生态平台,建设适应新一代网络通信技术5G的云计算大数据高速传输处理平台及全球互联互通网络。
丁方:奥佳软件,自2014年成立以来,一直是人工智能和云计算解决方案领域的先行者,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先进的集群算力和AI服务提供商。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发挥产业集聚的优势,开展张江区域算力需求调研等工作;乙、丙、丁,三方发挥在AI智能体、训推一体、专有云建设及运营方面的丰富经验,为甲方园区企业提供计算(CPU、GPU等)、存储、网络、数据库、安全等各类聚焦自主可控、丰富多元的云产品及AI智能
体训推一体资源池,提供数据中心机柜租用、场地定制化服务、高电高密解决方案、基础和增值运维服务、各类合规审计服务等,打造安全合规、低碳绿色、智能高效的算力底座。乙方引领丙方和丁方共同建设和发展AI能力,乙方充分发挥在AI、云服务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先进经验,丙方发挥在智算方面的资源优势和运维能力,与丁方一起向甲方提供面向新质生产力的训推一体平台。
2.共同建立面向新质生产力的AI智能体训推一体创新平台,共同制定训推一体创新平台的建设规划,聚合算力、AI、行业微服务,服务张江的企业。特别是面向AI智能体、自动驾驶、机器人、生物医疗等重点行业提供坚实的训推一体创新平台。共同推动AI智能体训推一体创新平台与当地产业结合,推进行业AI智能体应用创新,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3.乙、丙、丁,三方发挥在AI智能体训推一体创新方面的平台和资源优势,结合甲方的产业布局完善网络节点建设,协助甲方就近接入AI智能体训推一体创新平台网络,乙、丙、丁,三方为甲方提供重点园区及客户的AI智能体训推一体创新平台的引入和调度服务。
4.甲、乙、丙、丁,四方发挥在自身产业链上的服务优势,在AI智能体训推一体创新平台(如大数据、大模型)、算力生态打造等领域积极合作,扩大在供应链体系、客户资源、市场拓展、生态伙伴整合等多方面的深入合作,共同开发、共谋发展。
5.为方便乙、丙、丁,三方在金融数据港开展相关业务,甲方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合乙、丙、丁三方子公司落户金融数据港,乙、
丙、丁三方将子公司办公点搬至金融数据港,并积极协助乙、丙、丁三方子公司对接张江科学城和地方政府的各类人才、产业政策。甲方在乙方、丙方、丁方筹建基于新质生产力的AI智能体训推一体创新平台项目给予相关政策、渠道等资源对接支持。丁方计划投入各方资源,建设AI训推一体平台。
6.本协议为四方进行全面长期业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四方另行签订正式有效的协议或合同,并在具体合作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7.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四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8.本协议中“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附则”经四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除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仅为意向性约定,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对公司在算力业务开展方面有着积极的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协议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将视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各方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后续项目的合作进程需以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张江集团、奥飞数据和奥佳软件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