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8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新的法定代表人。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