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5)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304 名
(7)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人
(8)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1,455.99 万元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 万元
(10)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 万元
(11)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 家
(12)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13)审计收费:8,495.43 万元
(14)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计购
买了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协创数据、东箭科技、三孚新科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鑫,从 2016 年至今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拟 IPO 企业现场负责人,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 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协创数据、三孚新科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郑晓鑫无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杭,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继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杭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继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鑫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杭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82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收费
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华兴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华兴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华兴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