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 LTD.)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2020 年 11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股票期权或行权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创数据”)《公司章程》制定。
2、协创数据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全部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任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
4、本次激励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协创数据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5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655.7782 万股的 2.42%;其中首次授予 405.4 万份
股票期权,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655.7782 万股的 1.96%;预留 94.6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 20,655.7782 万股的 0.46%。当生效条件达成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规定行权价格与时间分批行权;股票期权行权后所获得的公司股票可依法自由流通。
5、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9.40 元/份。在本次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68 人(不包含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有效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7、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本计划必须经协创数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9、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以特别决议审议本计划。公司股东大会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征集委托投票权。
10、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11、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2、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目 录
声 明...... 2
特别提示...... 2
目 录...... 4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6
第三节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
第四节 本计划具体内容...... 8
第五节 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19
第六节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21
第七节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23
第八节 附则...... 2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文中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协创数据/公司 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 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划 (草案)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股票期权 指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有权行使
这种权利,也有权放弃这种权利,但不得用于转让、质押
或者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
有效期 指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或上市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
注销完毕之日止
授权日 指 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
行权 指 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
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确定的、激励对象行权
时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激励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办法》 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本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激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协创数据《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公司制定本计划目的在支持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促进业绩提升和战略落实,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形成有效激励。公司期望:
一、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实现员工持股,绑定长期利益;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长远发展;
五、通过本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第三节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激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协创数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确定的原则
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含控股子公司);
2、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得参加本计划;
3、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中国证监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不得参与本计划;
5、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公司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公司将不再继续授予其股票期权,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使,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含控股子公司)(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总计 68 人(不包含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的对象由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核实后,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的信息。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股票期权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公司监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内部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第四节 本计划具体内容
一、股票期权的来源
本计划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协创数据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数量
协创数据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20,655.7782万股的2.42%。其中首次授予405.4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655.7782万股的1.96%,占本次